校纪委开展新任处级干部廉政谈话

2016-12-15来源:纪委办公室、监察处作者:章法洪

12月13日,校纪委在行政楼613会议室举行新任处级干部廉政谈话会,对学校新近提拔任用的8名处级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。校党委副书记、纪委书记盛邦跃主持会议并讲话。


盛邦跃就新任处级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、廉洁自律提出要求,他指出,党的十八大以来,党中央采取强有力的措施,使党风政风为之一新,党员干部作风持续向好,社会风气明显好转,十八届六中全会再次彰显了中央从严管党治党的决心和意志,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坚决拥护党的大政方针。


盛邦跃强调,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,自觉担负起管党治党的职责;同时要保持廉洁自律,用党纪党规约束自己,慎重地用好手中掌握的权力和资源,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严格执行婚丧喜庆事宜有关规定,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。


盛邦跃指出,领导干部不但要以身作则,管好自己,做到行得端做得正,还要管好身边的人,管好分管范围内的下属,带动和要求广大教职工提高修养、为人师表,坚持立德树人,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。


校纪委副书记、监察处处长尤树林结合有关案例,阐述了廉政谈话的目的和意义,介绍和解读了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、党内监督条例、问责条例、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、中央八项规定精神、“三重一大”决策制度、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、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、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等制度规定。

编辑:王梦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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